《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4〕37号)

2024-07-26 阅读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现予以发布,供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能力、利用处置状况等信息时参考使用。请你厅(局)指导有关城市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工作。

image.png


【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131-2165-7089
项目经理:颜经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大数据基地1号楼3009-3011
【 热门内容推荐 】
  • 实现环保绩效创A有哪些好处
  • 河北省环保绩效创A政策内容介绍
  • 承德市如何达到环保创A
  • 如何推进重点环保创A
  • 环保绩效创A对钢企有哪些帮助
  • 河北省如何推进环保创A
  • 如何建立环保绩效体系
  • 【 最新行业资讯 】
  • 鹰眼降尘系统多少钱
  • 鹰眼降尘系统怎么样
  • 鹰眼降尘模型
  • 鹰眼降尘系统
  • 钢铁焦化水泥超低排放实施方案
  • 钢铁焦化水泥超低排放标准规范
  • 钢铁焦化水泥超低排放标准
  • 在线
    客服

    在线沟通服务时间:9:00-24:00

    复制添加客服QQ:1043978492

    客服
    热线

    131-2165-7089
    7*24小时客服服务热线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