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环保管理控制一体化平台,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环境治理的精准化、智能化,为企业环保管理提供全流程解决方案。在环保治理需求日益精细化、政策法规持续升级的背景下,该平台以“一企一策”为核心抓手,构建起从排查、治理到复检的闭环管理体系,推动环保治理从“一刀切”向“精准施策”转型。
环保一企一策:以企业实际排放特征为基准,结合生产工艺、污染物种类及排放强度,制定差异化治理方案。例如,针对VOCs排放重点企业,需逐一排查设备动静密封点、有机液体储存等源项,并依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配套安装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系统;对钢铁、焦化等行业,则需结合《钢铁工业烧结废气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标准,评估除尘、脱硫、脱硝技术的可达性,并优先选用成熟适用的环保技术。方案实施后,通过平台实时监测治理设施运行参数,动态调整工艺控制策略,确保治理效果持续达标。
超低排核查:采用“资料审查+现场勘查+数据比对”三阶段核查模式。企业需提交污染防治技术可行性分析、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方案、DCS与CEMS系统运行记录等资料;现场勘查重点核查无组织排放源清单完整性、治理设施配置情况及视频监控覆盖范围;数据比对则通过手工监测与CEMS自动监测数据比对,验证监测结果准确性。核查过程中,对使用不明成分复合脱硫脱硝剂的企业,需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MSDS,明确药剂成分及原理;对产生脱硫脱硝固体废物的企业,需规范设置排放口监测点位,并确保固废属性及处置方式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
复检达标:建立“整改—复查—长效监管”的持续达标机制。企业完成治理设施改造后,需开展为期至少一个月的试运行,期间记录主体设施生产日报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及无组织排放控制设施运行记录;试运行结束后,由第三方机构开展复检监测,重点核查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满足超低排放限值要求,以及CEMS数据传输有效率是否达95%以上。复检通过后,企业需将环境管理台账及自行监测数据通过平台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接受定期抽查与动态监管。
国家政策:紧扣《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政策导向,明确“因厂制宜选择环保技术”的核心要求。政策强调,企业需优先采用氧化原理脱硝工艺并配套吸收装置,对使用氨水等药剂的,需监测氨排放浓度并控制氨水消耗量符合性;对清洁方式运输比例,要求建立铁路、水路、管道等多式联运台账,并通过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实现车辆进出异常实时报警。政策还提出,将涉VOCs排放企业全面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季节性差异化管控措施。
最新标准:以2025年4月起实施的《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废盐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新规为基准,细化排放控制要求。例如,煤层气排放需在保证煤矿通风安全的前提下,强化甲烷排放控制;农药行业废盐利用处置需明确氯化钠等成分的污染控制路径,并建立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全流程的电子台账。同时,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企业需规范开展自行监测,确保监测数据质量,并保存原始记录至少五年。
解决方案:构建“平台+标准+服务”的三维支撑体系。平台层面,集成环境综合数据平台、移动应用场景及决策支持系统,实现资产概况、实时监测、任务调度等功能模块的统一管理;标准层面,结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制定企业环保治理技术规范及核查流程;服务层面,提供从方案编制、技术评估到整改帮扶的全流程服务。通过平台数据贯通,实现企业环保治理的“可监测、可核查、可追溯”,推动环保管理从“人治”向“数治”升级,最终形成“一企一策精准治、超低排核查严把关、复检达标保长效”的环保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