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标准(2025年最新版)

核心排放限值
- 颗粒物:≤10mg/m³(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
- 二氧化硫:≤35mg/m³
- 氮氧化物:≤50mg/m³
- 汞及其化合物:≤0.03mg/m³
- 烟气黑度:≤1级(林格曼黑度)
实施时间节点
- 2018年1月1日:上海市全面执行超低排放标准,要求燃煤锅炉颗粒物≤10mg/m³、二氧化硫≤35mg/m³、氮氧化物≤50mg/m³。
- 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如上海)燃煤锅炉及自备电厂基本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其他地区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60%完成改造。
- 2028年底前:重点区域煤炭年运输量10万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使用企业完成清洁运输改造;自备电厂基本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
技术路径要求
- 脱硫技术: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循环流化床干法脱硫等技术,确保二氧化硫排放≤35mg/m³。
- 脱硝技术:推广SCR(选择性催化还原)、低氮燃烧技术,氮氧化物排放需≤50mg/m³。
- 除尘技术:静电除尘、袋式除尘、湿式电除尘联用,颗粒物排放控制在10mg/m³以内。
- 智能化改造:安装DCS系统、自动监测设施及视频监控,数据保存5年以上;建设全厂环境管控平台,实现排放、运输全流程监管。
清洁运输与能源替代
- 清洁运输比例:燃料、石灰石、灰渣等物料采用铁路、水路、管道等清洁方式运输比例≥80%;汽车运输部分需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标准车辆。
- 能源替代:鼓励生物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生物质锅炉需配套高效除尘和脱硝技术。
监管与保障措施
- 监测体系:主要排放口和管式炉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重点环节安装高清视频监控,数据保存5年以上。
- 执法与处罚:严格排污许可管理,未达标企业依法限期治理或处罚;重污染天气期间强制减排。
- 政策支持:财政补贴(如超低能耗建筑补贴300元/㎡)、税收优惠、绿色信贷等;鼓励产学研合作推动技术创新。
典型案例
- 上海石化电厂:通过超低排放改造,氮氧化物排放降至30mg/m³以下,年减排颗粒物115吨、二氧化硫314吨、氮氧化物425吨。
- 宝钢股份:完成三、四烧结烟气净化系统改造,高炉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实现超低排放。
总结:上海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标准以“源头管控、全过程控制、分步实施”为核心,通过严格的排放限值、技术改造要求及政策支持,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及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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