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超低排放标准以“全流程管控、超低限值、协同减排”为核心,覆盖钢铁、火电、水泥、焦化、机动车等多领域,具体标准及实施路径如下:

1. 钢铁行业
- 排放限值:烧结机机头、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10mg/m³、二氧化硫≤35mg/m³、氮氧化物≤50mg/m³(小时均值);其他工序颗粒物≤10mg/m³、二氧化硫≤50mg/m³、氮氧化物≤200mg/m³。
- 改造要求:2025年底前完成有组织/无组织排放超低改造,2027年底前完成独立粉磨站改造,2028年进一步削减排放总量。宝武集团已完成3台600㎡烧结机和553万吨焦炭产能改造,长三角钢厂基本全部达标。
- 技术路径:采用湿法脱硫+SCR脱硝、活性炭一体化工艺,推广电炉短流程炼钢,发展氢冶金、绿电炼钢技术。
2. 火电行业
- 排放限值:烟尘≤5mg/m³、二氧化硫≤35mg/m³、氮氧化物≤50mg/m³(基准含氧量6%),比国家标准更严格。
- 技术要求:采用低氮燃烧器+SCR脱硝、袋式除尘+石灰石-石膏脱硫,配套在线监测系统(CEMS)和DCS控制系统。
- 案例:华能上海石洞口二厂通过超低排放改造,排放浓度远低于国家标准,成为行业标杆。
3. 水泥行业
- 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³、二氧化硫≤35mg/m³、氮氧化物≤50mg/m³(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需密闭/封闭,产尘点无可见烟粉尘外逸。
- 改造要求:2025年底前完成有组织/无组织改造,2027年底前完成独立粉磨站改造,2028年进一步削减排放。清洁运输比例≥80%,汽车运输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车辆。
- 技术路径:推广袋式除尘、电袋复合除尘,发展高效节能粉磨技术,提高废渣资源替代石灰石比重。
4. 焦化行业
- 排放限值:与钢铁行业一致,颗粒物≤10mg/m³、二氧化硫≤35mg/m³、氮氧化物≤50mg/m³(有组织);无组织排放需密闭储存、封闭输送。
- 改造要求:2025年底前完成备煤、炼焦、熄焦等环节改造,2027年底前基本完成超低排放,2028年进一步削减排放。清洁运输比例≥85%,非道路移动机械采用新能源或国四以上标准。
- 技术路径:推广干法熄焦、上升管余热回收、循环氨水余热回收技术,发展煤气高效综合利用。
5. 机动车领域
- 排放标准:实施国六b标准,外省市机动车在内环内地面道路工作日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禁行,新能源车辆免限行。
- 清洁运输:公共交通电动化率超80%,物流车辆推广新能源或国六标准,2025年底前厂内运输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
- 政策激励:老旧车辆报废更新补贴最高达17万元,绿电消费量核算为零排放。
6. 政策支持与监管
- 资金补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机组可获上网电量加价(1分/kWh或0.5分/kWh),排污费减半征收,碳减排量可抵销5%年度碳排放。
- 差异化管控:完成改造的企业享受优先生产、减少限产、绿色信贷等政策倾斜;未达标企业面临限产、罚款或淘汰。
- 监管措施:安装在线监测、DCS系统、视频监控,数据保存≥5年;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达标企业可自主减排,未达标企业严格限产。
总结:上海超低排放标准通过“标准引领、技术支撑、政策激励、严格监管”四维驱动,推动各行业全流程减排,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与绿色低碳转型。企业需结合自身工艺特点,选择适宜的技术路径,并关注政策动态以享受补贴或避免处罚。未来,随着“双碳”目标的推进,上海将进一步深化减污降碳协同,发展氢能、绿电等前沿技术,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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